关于同意聘用引进优秀人才硕士研究生蓝海翔等5名同志为扶绥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根据《中共扶绥县委员会 扶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扶绥县引进优秀人才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扶发〔2017〕13号)的有关精神,对2021年度扶绥县引进优秀人才硕士研究生开展合同期满直接考核聘用工作。经考核、体检、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公示等程序,确定聘用蓝海翔等5名同志为扶绥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名单如下:

1 .扶绥县涉密载体销毁中心工作人员:蓝海翔

2 .扶绥县水果生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饶荣华

3 .扶绥县林业技术指导站工作人员:吴静妮

4 .扶绥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林潇

5 .扶绥县扶绥中学教师:谭晶予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聘用手续。

扶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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