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及数量
1.综合行政部门文员一,1名,工作职责为协助开展人事档案归整工作。
2.综合行政部门文员二,2名,工作职责为协助开展政治档案、文明创建、民族团结创建等相关工作。
3.综合行政部门文员三,1名,工作职责为协助财务管理工作。
4.业务部门文员,1名,工作职责为协助开展案件记录和收转等工作。
(一)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心理和身体健康;
4.具体岗位学历及专业等要求:
综合行政部门文员二,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掌握基本办公技能,熟练使用word、excel、powerpoint等办公软件,有文稿写作、活动策划、文体特长者优先考虑。
业务部门文员,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掌握基本办公技能,有一定的文稿写作能力。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5月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方式报名。报名人员于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nnsjcyzzb@163.com。
3.报名材料:《南宁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和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等有效证件电子版各1份。(二)(三)体检及()体检及政审合格人员聘用前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合同聘用制度。
薪酬待遇按南宁市直机关事业单位。
本公告由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1-5878627。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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