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实施高层次人才项目计划,根据高层次人才工作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校高层次人才进行聘期内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止到2023年3月,自聘期之日起,符合每满2年进行一次阶段性考核的高层次人才。(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坚持目标导向、任务导向,在全面考核高层次人才师德师风、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等情况的基础上,重点考核高层次人才聘任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员认真填写《桂林旅游学院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自评报告》并提供支撑材料。
2.考核小组对高层次人才综合表现出具审核意见。
3.人才办依据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反馈。
四、材料提交
以上材料均需报送电子版与纸质版:纸质版材料,需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支撑材料建议按照自评报告中填写顺序进行目录与内容整理,自评报告中所提及内容均需有材料证明。电子版材料:《桂林旅游学院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自评报告》(附件2)提供word文档,支撑材料以PDF格式提交(模板可参照附件3)。
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及时通知考核对象,并于5月19日(周五)前将自评报告(附件2)及支撑材料(附件3)(一式一份)经相关部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至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53820346@qq.com 。
未尽事宜,请与李老师联系,电话:0773-3694008,13977370177。
附件1:高层次人才考核名单一览表
附件2:《桂林旅游学院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自评报告》
附件3:桂林旅游学院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支撑材料(参考模板)
人事处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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