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选公示(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蒋俊等90名同志(详见附件1)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因无合格人选,南宁市宾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职位一等4个职位共取消或减少录用计划7名(详见附件2)。南宁市宾阳县财政局财务职位等12个职位17名拟录用人选暂缓公示(详见附件3)。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中共宾阳县委员会组织部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3年5月1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中共宾阳县委员会组织部,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2日—5月19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永武街235号中共宾阳县委员会组织部404室,邮政编码:530400

监督电话:0771-8220618、0771-5539133

附件:1.宾阳县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一).doc

2.宾阳县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减少计划职位表.doc

3.宾阳县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暂缓公示职位表.doc

中共宾阳县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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