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区教育局关于学校开展研学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学区办、中小学:

春季学期开学以来,我区一些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开展研学活动,为规范活动的开展,我局已将自治区、贵港市相关研学工作文件转发到各学区和中小学校。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意见》、《贵港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的通知》精神,鼓励我区中小学校因地制宜开展研学旅行,让中小学生在研学旅行中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感受中华传统美德,感受民族特色文化,感受革命光荣历史,感受改革开放伟大成就,增强对坚定“四个自信”的理解与认同;同时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促进身心健康、强健体魄、磨炼意志,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将相关研学工作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研学内容、地点范围和交通安全的要求

(一)根据学生学段或年龄开展研学。原则上不建议小学一至三年级开展研学活动,小学四至六年级的研学活动以乡情、县情为主;初中以县情、市情、省(区)情为主;高中以省情国情为主。

(二)选择有资质的旅行或研学公司。根据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研学活动的工作要求,中小学校组织研学旅行要选择经自治区、贵港市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研学活动资质的单位。学校要公开、公正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或研学公司。旅行社或研学公司要有固定经营场所、专门服务于研学旅行的部门以及专职的研学旅行导游队伍;旅行社或研学公司应具备 1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注册资金,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投诉记录、不良记录、经济纠纷及安全责任事故。

(三)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活动必须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研学活动;建议科学选择研学内容板块,组织有共同兴趣爱好的学生参加同一内容板块研学活动。不建议组织全校,全年级整体外出参加同一项研学活动。

(四)为确保研学质量,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活动在港南区内或中心城区(环路以内)可以不限人数。如离开港南区或离开中心城区(环路以内)的每批次原则上不超过500人。

(五)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活动如离开港南区或离开中心城区(环路以内)的,要注意研学安全与研学质量,要保证学生每天有足够的研学时间。建议研学出行优先选择乘坐动车等安全系数较高的交通工具,如确实需要包车出行的,须选择正规的运输公司车辆,检查司机的资质和监督司机遵守行车规范,要求每天研学行程不得超300公里。

二、严格研学工作的报批程序

(一)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活动在港南区内或不出中心城区(环路以内)无需报区教育局审批(义务教育学校需向所属学区办备案)。

(二)研学活动需要离开港南区或离开中心城区(环路以内)的要报区教育局审批同意并备案。学校最少提前一周将研学工作方案(含安全工作预案)和审批表等报区教育局,得到批准后方可组织学生出行。

(三)义务教育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活动需先向所属学区办备案,再到区教育局审批;高中学校直接到区教育局审批。

请各学校严格按研学工作要求执行。

2023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港南区教育局关于学校开展研学工作的补充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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