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经审核,符合2023年第五批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有4人。为使此项工作做到公平化、公正化、公开化,同时便于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778-6812229。
附件:2023年第五批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名单
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4日
附件
2023年第五批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名单
韦彩秋凤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保洁员
龙凤兰 凤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保洁员
苏梅 凤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保洁员
龙春双 凤山县林业局办事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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