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县公安局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通知

经研究,马山县公安局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定于2022年10月31日举行。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打印准考证

2022年10月27日至10月30日,应聘人员个人登录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用户中心下载准考证,自行打印,打印仅支持PC端。查询不到准考证信息的,即为体能测试未通过。PC端登录方式:网上搜索南宁市公安局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辅警招聘栏目。手机端登录方式:微信进入“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号—网上服务—南宁辅警招聘。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重要凭证,应聘人员凭纸质准考证参加面试。

二、面试时间

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上午8:30

个人查看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信息提前1个小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检录。

三、面试地点

地点:马山县委党校。地址:马山县白山镇市政二路与355国道交口西南140米(银峰.新天地小区对面)。

四、面试方法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面试方法。

五、面试的评分标准及时间

(一)评分标准: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二)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含审题时间2分钟)。

六、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持纸质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广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双绿码”(行程卡记录7天内的活动轨迹都必须在南宁市内)、考前48小时内纸质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应聘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1下载打印)参加面试。

(二)为避免聚集,应聘人员须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按照考点指引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等工作,符合相关要求后,进入应聘人员候考室报到签到,验证、抽签后按抽签序号分别参加面试。应聘人员未按规定在2022年10月31日上午8:30到达指定地点报到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三)应聘人员必须遵守面试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服从主考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诚信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应聘人员进入考点后,在指定区域等候进入考场,候考时须保持间距1米以上,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除身份确认及面试时可摘除口罩以外,其余时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四)应聘人员不得穿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包括饰品)参加面试。

(五)应聘人员进入候考室后,在抽签前要主动将关闭后的手机及其它电子、通讯工具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在候考期间,除可携带橡皮、笔、草稿纸、纸质复习材料和饮用水外,严禁携带和使用手机等设备。如有违反规定,将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六)应聘人员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如因特殊情况需出入候考室的,须有候考室工作人员专人监督。

(七)应聘人员面试前按报考岗位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在抽签表上登记抽签序号,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应聘人员之间不得交换抽签号,面试开始时由工作人员按抽签号从小到大依次引领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八)应聘人员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与面试有关的物品和资料进入考场。

(九)应聘人员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单位、报考职位、职位代码等个人信息,凡应聘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十)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在规定的面试时间用完后,应聘人员应停止答题。

(十一)面试结束后,不得将题本和草稿纸带出面试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由引导员带离考场,引领到考后休息室等候宣布面试成绩,等候期间服从考后休息室工作人员管理,待面试所有的程序结束后,按照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离开。

(十二)如遇政府或疾控部门因疫情防控需要对考点进行封控管理,应聘人员应积极配合进行核酸检测、疾控流调的工作,待封控结束后按照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离开。

(十三)符合以下条件的应聘人员可以参加面试:广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双绿码”,且行程卡记录7天内的活动轨迹在南宁市内,有南宁市内48小时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十四)应聘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1、广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非绿码、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的应聘人员。

2、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味觉退化等身体异常,入场检测体温≥37.3℃,且无法提交南宁市内考前48小时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的应聘人员。

3、7日内有低、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7日内有本土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应聘人员。

4、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应聘人员。

5、其他不适宜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

七、其他事项

1、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以及在面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应聘人员,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2、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面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发布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应聘人员关注“马山警方”微信公众号及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

3、面试前,应聘人员应认真查阅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了解面试须知(详见附件2),提前做好准备。

4、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禁止无关车辆进入考点。

5、本次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人员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6、咨询电话:0771-6829708

附件1-2:应聘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及面试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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