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贺人社发〔2020〕37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教师招聘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贺教教师〔2021〕1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贺州市平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费拟收费标准、拟执行时间等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从2023年6月8日始至2023年6月16日止。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反馈至贺州市平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或贺州市平桂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774-886691,0774-8836965。

附件:行政事业性收费备案公示表

贺州市平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贺州市平桂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8日

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备案表

单 位 名 称

贺州市平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单位性质

行政

单位负责人

吴昱梅

联系电话

8836693

公示经办人

叶敏

联系电话

座机:0774-8836931

手机:18177459725

单位地址

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1号安顺大厦(C座)

邮政编码

542827

收费项目

计 费

单 位

收费

标准

收费范围

及收费对象

批准收费的

机关及文号

拟执行时间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费

报名费每人次10元

参加考试的考生

桂价费〔2010〕269号

2023年6月1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费

考试费每科50元

参加考试的考生

桂价费〔2010〕269号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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