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海检察机关2023年度聘用人员控制数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北海检察机关2023年度聘用人员控制数招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4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朱楚梦等348名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名单见附件1),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14日-16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面试资格审查验证地点:

请考生按报考岗位到相应的资格审查单位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各资格审查单位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资格审查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者在读学历层次证明);
3.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三年以上会计从业资历的证明材料、驾驶证等。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6月17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广西北海市海城区新世纪大道与上海路交汇处)。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2.考生持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考生面试须知详见附件2)。
3.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应于6月17日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4.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5.考生在面试阶段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聚集,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
三、其他
1.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等个人重要信息。凡考生透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2.本公告发布以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联系电话:0779—6809134。
附件:1.北海检察机关2023年度聘用人员控制数招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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