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梧州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和《梧州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的规定,经研究,梧州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已确定,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不含在岗代课人员专设岗位)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100分(含照顾加分)。按招聘单位的计划招聘职位数,由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的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招聘单位的开考比例做出调整的岗位,由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的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视情况分别作取消或调整计划招聘岗位数、调整比例等处理。

二、在岗代课人员报考专设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为90分(含照顾加分)。在岗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不需面试,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按规定比例直接进入考核程序。

梧州市教育局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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