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组织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市委人才办《广西钦州市2022年夏季集中招聘人才公告》等有关文件精神,经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聘用廖海纯等10名同志为2022年钦北区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专业人才,聘用时间从2022年11月8日算起,聘用后,工资待遇按桂政发〔2006〕50号文件规定办理。请聘用单位为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定岗、工资、入编等相关手续,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聘用人员的试用期按有关规定办理,自聘用之日起计算。
钦州市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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