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申报人员:
根据《南宁市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南审批发〔2023〕5号),我局组织了2023年上半年南宁市兴宁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过网上申报、体格检查、网报现场确认等相关程序,经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审查,拟认定覃嘉卫等443位同志具备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将本次拟认定通过教师资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17日--7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南宁市兴宁区教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的师德、认定条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
联系部门: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1306室
受理电话:0771--329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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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2023年7月17日
原标题:2023年上半年南宁市兴宁区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nnxn.gov.cn/rmzfzcbm/jiaoyuju1/tzgg_27579/t5642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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