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在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
2.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且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经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因面试资格复审时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到考察环节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审查。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面试资格复审时未能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不能提供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如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发布面试公告。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则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根据面试资格复审结果,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经港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上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照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无考生面试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或核减招聘人数。面试人员确定后,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发布面试公告。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提前通知报考人员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
4.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通过现场备课和试讲方式开展。每名报考人员的现场备课时间为6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经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报考人员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报考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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