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关于聘用黄xx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平南县平南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共平南县委员会办公室 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南县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办通〔2018〕105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党建工作组织员考核招聘有关工作的方案》等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党建工作组织员进行考核招聘,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请用编、考核、体检、公示等环节,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决定,同意聘用黄秋梅为平南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3年,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后,招聘时明确岗位等级的,按照明确的岗位等级进行初次岗位认定;未明确岗位等级的,根据本人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等情况进行初次岗位认定。

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6日

附件:2023年平南县考核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聘用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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