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用刘xx等7名同志(第四批)为港北区中小学教师的通知

港北区教育局:

根据《贵港市港北区参加 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招聘公告》相关规定,通过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同意聘用刘仁义连等7名同志(第四批)为港北区2023年中小学教师(具体名单详见附件)。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受聘人员签订首聘用合同为三年,聘期从2023年9月12日起,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十二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初次岗位认定。

关于聘用刘仁义等7名同志(第四批)为港北区中小学教师的通知1.docx

附件:港北区2023年赴外招聘教师聘用人员名单(第四批).xlsx


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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