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贵港市委员会组织部中共贵港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贵港市财政局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党建工作组织员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乡镇(街道)及驻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在编制限额内出现岗位空缺的前提下,可通过考核方式直接招聘在本辖区服务满2个聘期且考核合格的党建工作组织员”精神,经考核、体检等程序,现将体检合格及拟聘用人员吴宇(安置平南街道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朱艳霞(安置东华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7日。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3年10月2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5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平南县雅塘街2号)
邮政编码:537300
监督电话:0775-7867700
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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