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的相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确定麦华江等11名同志(具体名单见附件)为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3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五个工作日)。

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实名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电话,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我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将取消拟录用资格。可在工作日期间通过来访、来电等方式向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政工室反映情况,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广西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新建路51号,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政工室

邮编:542700

联系电话: 0774-7891241

附件: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第二批)拟聘用人员名单

公示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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