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用黄慧珊等8名同志为平南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通知

县教育局:

根据《2022年平南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文件精神,并按规定程序和比例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经县委编委会研究确定,同意聘用黄慧珊等8名同志为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第二批),从2022年11月份起按我县公办教师待遇发放工资福利。

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初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新参加工作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后,招聘时明确岗位等级的,按照明确的岗位等级进行初次岗位认定;未明确岗位等级的,根据本人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等情况进行初次岗位认定。

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2022年平南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名册表(第二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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