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南宁市2023年补充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等有关规定,经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拟聘用12名同志(附件)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如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3年12月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0日-12月6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邮政编码:530023
监督电话: 0771-3211965、0771-552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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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补充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
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9日
原标题: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补充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nnxn.gov.cn/rmzfzcbm/rsldshbzj1/rsxx_27652/t57806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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