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公安局2023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要求,确定陆炫颖等2名同志(具体名单见附件)为拟聘警务辅助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元月4日至元月8日。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南宁市公安局实名反映,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46号517室
收件人:冯警官
邮 编:530028
监督电话:0771-2891971
附件:南宁市公安局2023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聘人员名单.xlsx
南宁市公安局
2024年元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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