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崇左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黄艳玲等4名同志岗位聘用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聘黄艳玲、莫树青2名同志至崇左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崇左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专业技术岗位九级;

聘甘聪同志至崇左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崇左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专业技术岗位九级;

聘曹正同志至崇左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崇左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十级。

以上人员聘用时间从2024年6月算起,聘用期限为三年,聘用期满,没有办理终止聘用手续而存在事实聘用工作关系的,视为延续聘用。

中共崇左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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