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教育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转岗及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办〔2022〕1号)精神,经研究,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聘用梁洁等270名同志为灵山县中小学教师。但因丰塘镇中心校谭永森、太平镇中心校李建蓬、新城中学邓娴、太平中学卢小飞等4人在审批期间因个人原因书面申请不转岗。经研究,同意聘用梁洁等266名同志为灵山县中小学教师,聘期从二〇二二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请各聘用单位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定岗、定编、定资等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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