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上午8:30

面试地点:自治区科技厅(南宁市新竹路20号)

参加面试人员于2024年9月21日上午7:30—8:00到候考室凭身份证原件核验签到,经身份核验合格的面试人员参加抽签,并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8:00前签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三、面试形式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相关岗位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人数如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场次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否则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社会技术发展研究所相关岗位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人数如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场次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否则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三)广西东盟技术转移中心相关岗位

本次面试采用为外语专业能力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人数如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场次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否则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二)考生必须严格遵守面试纪律,按面试程序和工作人员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面试不得弄虚作假,如有查实,当即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在考试时,只能报自己的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等个人重要信息。凡考生透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四)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五)其他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六)咨询电话:0771—2618760、0771—2620398;监督电话:0771—2618769。

附件:1.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2.考生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9月12日


附件1

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姓名

性别

备注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专业技术岗1

陈昌远

男

刘文洁

女

唐光霞

女

刘洋

男

姜紫金

女

兰惟滇

女

覃西诺

女

闭吉圆

女

覃丹彦

女

廖冠杰

男

游斯羽

女

零倩倩

女

侯欣怡

女

韦新芯

女

王少鹏

男

递补

王邓望

男

递补

苏倩媚

女

递补

吕梓阳

男

递补

专业技术岗2

陆贺娟

女

廖雁冰

女

黄慧

男

梁尉

男

许春桂

女

颜群廷

女

胡艺龄

女

专业技术岗3

吴诗仪

女

蒙秋莲

女

周沛霖

男

卓园媛

女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社会技术发展研究所

专业技术岗1

黎贞言

女

邱家获

男

黄敏程

男

盆凌宸

女

黄美兰

女

梁超然

男

专业技术岗2

周子钰

女

周英喆

女

余凯丰

男

专业技术岗3

凌敏

女

谭倩

女

李思琴

女

广西东盟技术转移中心

专业技术岗

何秀菊

女

罗仕才

男

黎嘉婷

女


附件2

考生须知

一、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参加面试。

二、考生到达面试地点后必须遵守面试纪律和要求。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主考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诚信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三、考生在签到后要主动将手机及其他各种含有储存、网络通信功能的电子设备关机后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全场面试结束方可归还。如有违反,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四、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因特殊情况需出入候考室的,须有候考室工作人员专人陪同监督。

五、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与面试有关的物品和资料进入考场;面试结束后,不得将题本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如有违反,本次面试成绩无效。

六、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凡考生透露个人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七、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引导员带离考场,引导至考后休息室等候公布面试成绩,不得返回候考室,等候期间服从考后休息室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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