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柳州市市区公办中小学校聘用教师管理办法(修订)》(柳政规〔2020〕35号)要求及安排,韦春柳等28名同志经考核、体检合格,符合聘用条件。经研究决定,拟聘用韦春柳等28名同志为我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21日)。对拟聘用的同志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2年12月2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我单位(邮寄地址为:柳州市融安县长安镇广场东路;邮编:545400,电话0772-6473768),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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