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2022年南宁市兴宁区免笔试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等有关规定,经过知识测验、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拟聘用赖丽梅等23名同志为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使用事业编制人员(见附件1),拟聘用覃凤全等40名同志为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见附件2),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时间从2023年1月7日至2023年1月13日。
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反映,于2023年1月1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兴宁区教育局教育均衡发展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邮寄材料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南宁市兴宁人民政府办公大楼13楼1306室,邮政编码:530023。
监督电话:0771-3290742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2023年1月6日
附件1:南宁市兴宁区2022年免笔试公开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名单(使用事业编制,共23人).xlsx
附件2:南宁市兴宁区2022年免笔试公开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名单(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共40人).xlsx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动态来源于考试官方网站,本站整理编辑,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点击反馈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