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公安局机关2022年度第九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要求,确定黄盛辰等6名同志(具体名单见附件)为拟聘警务辅助人员(第四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1日。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南宁市公安局实名反映,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46号517室
收件人:冯警官
邮 编:530028
监督电话:0771-2891971
南宁市公安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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