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安置就业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规定,经审核,姚晓妹等10人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拟同意安置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现将拟安置就业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从2023年1月17日—1月28日止。在公示期间,如对拟安置就业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3年1月2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北流市就业就业促进和人才职建股(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为准,邮编:537400,联系电话:0775-6399920)。

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北流市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安置就业人员名单.doc

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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