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规定,经审核,姚晓妹等10人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拟同意安置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现将拟安置就业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从2023年1月17日—1月28日止。在公示期间,如对拟安置就业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3年1月2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北流市就业就业促进和人才职建股(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为准,邮编:537400,联系电话:0775-6399920)。
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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