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要求,现将拟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浦北县就业服务中心反映,群众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2月7日—2023年2月9日(三天公示期)
地址:浦北县江城街道越新路121号县就业服务中心
电话:0777-8319293 邮编:535300
序号 | 姓名 | 出生年月 | 录用单位 |
1 | 李传丽 | 1979年7月 | 浦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2 | 林晓荣 | 1995年11月 | 浦北县妇女联合会 |
3 | 何尚芳 | 1981年11月 | 中国共产党浦北县委员会办公室 |
4 | 钟苑兰 | 1976年2月 | 中国共产党浦北县委员会办公室 |
5 | 邓树春 | 1969年4月 | 浦北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6 | 陆小莲 | 1998年12月 | 浦北县征地拆迁中心 |
浦北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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