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北区卫生健康局:
根据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青年医学英才培养计划管理的通知》(桂人社发〔2013〕4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文件精神,经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聘用卢诗瑜同志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时间从2023年2月1日算起,请贵局为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新机制进行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并签订为期不少于5年聘用合同。
按照钦州市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针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金梳理排查工作、建立新招录公职人员提醒机制的要求,请及时提醒新聘用人员停止领取并清退不符合政策多领取的国家惠民补助资金。
钦州市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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