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来宾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经考试、考核、体检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怀孕缓检人员)韦旭红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对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3年2月1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我单位(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如实举报拟聘用人员有关问题的将受法律保护。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3日至2月19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象州县象州镇象东新城北区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邮政编码:545800
监督电话:0772-4367291
附件: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非教师岗位(1)2023.2.13.xls
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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