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简章》“三、(四)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除人才引进岗位外,其他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要求,截至3月15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结束,部分岗位通过审核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开考比例(详见附表),不予开考。
特此公告。
南宁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不予开考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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