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宾阳县公安局关于2023年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要求,确定张天恒等22名同志(具体名单见附件1)为拟录用警务辅助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3日至7月7日。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宾阳县公安局实名反映,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宾阳县宾州镇清风路3号611室
收件人:樊警官
邮编:530400
监督电话:0771-8227069
附件1:宾阳县公安局2023年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
宾阳县公安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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