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新县2023年优秀乡村振兴人才选拔培养的公告

为进一步激发乡村振兴人才内生动力,充分发挥乡村振兴人才在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方面的作用,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选拔培养一批优秀乡村振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培养对象

选拔培养对象为从事规模经营为主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等农村实用人才;在农村手工制造业、农产品加工、建筑业等方面具有一技之长的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乡村工匠、能工巧匠等技能型人才;面向乡村提供教育、卫生医疗、文化旅游等基本保障的公共服务人才(如乡村教师、乡村医护人员、乡村文旅从业者、乡村建设规划者、非遗传承人和民间文艺人才);在农业农村中掌握现代农业科技知识、农业生产经营新技术,且能开展、提供科技服务能力的基层农业企业科技人员、农技推广人员、农村科技特派员等科技型人才;乡村振兴人才领办、创办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传帮带作用明显、效益突出的示范基地。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至2023年7月31日。

三、奖励

对于选拔培养的优秀乡村振兴人才每人一次性给予4000元奖励,示范基地一次性给予10000元奖励。

四、其他事项

请广大符合条件的优秀乡村振兴人才踊跃参与,由个人向村委(社区)自荐,村委(社区)统一填报相关表格报乡(镇)汇总,乡(镇)初审后报县农业农村局。

大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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