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2023年南宁市兴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拟聘用莫梦梵等13名同志(见附件)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时间从2023年8月5日至2023年8月11日。
如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兴宁区卫生健康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3年8月11日前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或直接送达,过期不予受理。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路55号兴宁区卫生健康局907号办公室,邮政编码:530023
监督电话: 0771-3290718、0771-3370900
附件:2023年南宁市兴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
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宁市兴宁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4日
附件:2023年南宁市兴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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