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忻城县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司法辅助人员2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一:行政人员1名
岗位二:辅警1名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热爱法院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身上有纹身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二)岗位条件
1.行政人员:
(1)年龄在35岁以内;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要求新闻学、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或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可独立起草相关文件;
(4)工作积极主动、认真细致、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和执行能力;
(5)能熟练掌握常用计算机办公软件、熟悉各类公文写作格式;
(6)有政法单位或政府机关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辅警:
(1)年龄在30岁以内;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
(4)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条件,退伍军人、警察专业、体育专业或有体育特长者优先考虑,适合男性。
(三)工作职责
1.行政人员:
(1)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的组织开展;
(2)起草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各类请示、报告等日常公文;
(3)报送争先创优相关材料;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辅警:
(1)维护审判执行秩序,预防、制止、处置妨害审判执行秩序的行为;
(2)在刑事审判中,押解、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传带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传递展示证据材料;
(3)在民事、行政审判中,押解、看管被羁押或者正在服刑的当事人;
(4)在强制执行中,协助配合实施被执行人身份、财产、处所的调查、搜查、查封、冻结、扣押、划拨、强制迁出等执行措施;
(5)查验进入审判区域人员的身份证件,对其人身及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6)协助做好人民法院机关安全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工作;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及本院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应聘:
如因故意隐瞒以下情形被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辞退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须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8日18:00前将相关材料送至忻城县人民法院办公楼9楼政治部917室。提供的全部信息和相关资料应当准确无误、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请附个人近期免冠彩照或彩色打印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与岗位工作相关的佐证材料(如驾驶证、有关技能证书、获奖证书、原单位合同等)。
(二)资格审查
由法院政治部干警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形式于5月30日前通知参加后续的考试。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测试
1.行政人员专业能力测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笔试/机试考题,主要考察办公软件应用和文字写作能力。
2.辅警岗位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成绩需达到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础体能训练标准。主要考核:立定跳远、俯卧撑、4×10米折返跑、2000米长跑。
(四)面试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急处突能力、仪表仪态等。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岗位技能测试及面试情况,确定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和考察人选,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
(六)聘用
考察合格者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政治部组织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统一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我院工作。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设置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如未录取且成绩优秀,后续另行招聘时(半年内),可直接从候补人员中择优录取。
(七)工资福利待遇及其他
1.工资标准为:到手2600元/月,按国家相关政策缴纳社会保险。
2.工会福利及差旅费等按在职在编干警标准执行。
3.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考核制度,考核合格方可续聘,考核不合格不再续聘。
未尽事宜,由忻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2-6497276。
忻城县人民法院
2026年5月21日
忻城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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