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陵城街道陵宁社区居民委员会关于见习基地招用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5号)精神,北流市陵城街道陵宁社区居民委员会就业见习基地按需向社会公开招用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用人数

招用就业见习人员2名。

二、报名条件

(一)毕业学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未就业指参加就业见习时处于未就业状态,当下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三)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

三、岗位要求

(一)思想政治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

(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优先汉语言文学类、法学类、计算机类、财务类相关专业。

(三)就业见习期限为3-12个月,优先见习10个月以上人员。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纳入招用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曾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受过行政、党纪处分的人员。

四、招用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4日

(二)报名地点:

北流市陵城街道陵宁社区居民委员会,联系电话0775-6227439。现场填写《求职登记表》。

(三)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证书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个人近照一张、求职简历或相关材料;

(四)招用办法:

1.根据招用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的予以确定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确定招用人员

按择优原则确定招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见习协议。

六、见习待遇

按15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购买意外人身伤害保险。

北流市陵城街道陵宁社区居民委员会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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