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4月26日至5月6日。
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4年5月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县教育局人事股(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地址:兴安县兴安镇教育路132号;直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联系电话:0773-6098311,6228169。
附件:兴安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3年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拟聘用人员名单(第四批2人)
兴安县教育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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