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通过初试、复试等程序,经研究决定,拟聘用徐嘉智等5人到我院工作(具体信息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4年7月29日前反映到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纪检监察室或组织人事科(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
拟聘人选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且达到我院相关聘用条件才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10号,邮政编码:530021
纪检监察室联系方式:0771-2705693;
组织人事科联系方式:0771-5358945;
联系人:何老师 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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