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人员一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岗位职责
财务人员(1名)
主要职责为:资金收付、银行对接、内部对账,财务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协助完成财务部门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自愿从事财务工作,自觉学习并遵守《会计法》,服从岗位调整安排,爱岗敬业。
2.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3.岗位要求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会计基础知识,数据敏感度高,能处理大量数据,熟悉网银操作,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软件,具有1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三、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4月22日止。
2.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须附1寸免冠证件照);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3)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
(4)其他(如助理会计师证、中级会计师证等)。
注: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均为复印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相应资格。
3.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3593585832@qq.com,笔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二)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
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岗位需求及报名情况等,本单位可从中择优甄选进入笔试。通过笔试的,方能进入面试。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确定体检人选,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三级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四)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和体检、政审情况,由用人单位综合考量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统一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南宁市青秀区某行政单位工作,首次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为两个月(包含在首次签订劳动派遣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如不适合岗位工作者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薪酬按照外聘用人员薪酬标准执行。月应发工资3660元,含绩效工资(占比30%,按考核发放)。
(二)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五、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对所填报的信息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故意隐瞒不良记录的,单位有权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因招聘工作需要,单位要求应聘人员提供其他辅助佐证材料的,应聘者应予以配合。
(二)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参加考试、政审、体检等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单位有权根据报名情况调整招聘计划。
(四)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劳务派遣公司以劳务派遣的形式签订《派遣人员劳动合同书》,由劳务派遣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南宁市青秀区某行政单位工作。
(五)其他未尽事宜,解释权归用人单位。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动态来源于考试官方网站,本站整理编辑,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点击反馈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