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关于定向培养壮汉双语师范生、男幼师、地方公费师范生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定向培养壮汉双语教师公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民教〔2021〕4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特岗计划和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的通知》(桂教教师〔2021〕1号)文件精神,城区2021年签订了定向培养(壮汉双语师范生、男幼师、地方公费师范生)姚锡飞等13人(详见附件),已于2024年6月毕业,通过考察、体检等程序,拟聘用姚锡飞等13名同志(详见附件)为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4年11月1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9日至2024年11月15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悦宾路1号1120室,邮政编码:530000

监督电话:0771-5826395

附件: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定向培养壮汉双语师范生、男幼师、地方公费师范生教师公示人员名单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8日

附件: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关于定向培养壮汉双语师范生、男幼师、“紧急学科”地方公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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