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实施广西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0〕17号)精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广西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54号)精神以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届广西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毕业生就业安置的通知》等精神要求,宁明县2024年广西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毕业生(2021级)已完成考核、体检等各项工作,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讨论同意,拟聘用黄喜兵等10名同志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现将以上10个拟聘用人员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日(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3日)。公示期内接受群众举报,举报者应署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通信地址:宁明县农业农村局,邮政编码:532500,监督电话:0771-8621090(宁明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2024年广西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生(2021级)拟聘公示名单
宁明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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