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聘用“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凌子业等9名同志为扶绥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崇左市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鼓励引导支持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具体措施>的通知》(崇人才发〔2019〕5号)和《中共扶绥县委组织部中共扶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扶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扶绥县“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直接考核聘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扶组通字〔2020〕3号)精神,对2023年扶绥县“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开展服务期满直接考核聘用工作。经考核、体检、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公示等程序,确定聘用凌子业等9名同志为扶绥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名单如下:

1.扶绥县新宁镇公共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凌子业

2.扶绥县岜盆乡乡村建设管理中心 工作人员:何燕兰

3.扶绥县渠黎镇公共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陆一华

4.扶绥县渠旧镇农业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李佳潞

5.扶绥县东罗镇农业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李柳劲

6.扶绥县柳桥镇乡村建设管理中心 工作人员:陆修任

7.扶绥县柳桥镇公共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王业峰

8.扶绥县东门镇公共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李祝贤

9.扶绥县山圩镇卫生院 工作人员:钱梓政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聘用手续。

扶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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