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官垌镇人民政府: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厅发〔2018〕14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实施广西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0〕17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届广西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毕业生就业安置的通知》的精神,经考核、体检合格并报县委编委会同意,同意浦北县官垌镇农业服务中心聘用乡镇农技定向培养毕业生刘婷婷为乡镇农技推广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聘用人员名册见附表)。从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聘用后,实行试用期12个月,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请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样式)〉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184号)的规定,加强聘用人员的管理,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中明确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并确定聘用人员首次聘用岗位,报我局备案后方可办理工资介绍等相关手续。
附件:2024年浦北县聘用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毕业生为乡镇农技推广专业技术人员名册(第二批).xls
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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