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昌市2025年“招才兴业”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聘公告·武汉站》要求,现就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如下。
|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身份证号 |
| 1 | 远安县自然资源保护和权益维护中心 | 自然资源业务岗 | 4205***********012 |
| 2 | 远安县自然资源保护和权益维护中心 | 自然资源业务岗 | 4228***********015 |
| 3 | 远安县融媒体中心 | 记者、播音员或主持人 | 4205***********028 |
| 4 | 中共远安县委党校 | 教师 | 4228***********528 |
| 5 | 远安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 综合管理 | 4205***********825 |
| 6 | 远安县乡镇所属事业单位 | 综合管理1 | 4205***********026 |
| 7 | 远安县乡镇所属事业单位 | 综合管理1 | 4205***********011 |
| 8 | 远安县乡镇所属事业单位 | 综合管理2 | 5130***********633 |
| 9 | 远安县乡镇所属事业单位 | 综合管理3 | 5321***********023 |
| 10 | 远安县乡镇所属事业单位 | 综合管理3 | 4211***********024 |
| 11 | 远安县乡镇所属事业单位 | 综合管理3 | 4311***********674 |
| 12 | 远安县乡镇所属事业单位 | 综合管理4 | 4205***********020 |
| 13 | 远安县乡镇所属事业单位 | 综合管理5 | 4205***********724 |
| 14 | 远安县乡镇所属事业单位 | 综合管理6 | 4205***********021 |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间:2025年3月17日。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当日上午8:00之前到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35号)门口集合,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检录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考生要注意休息,不要饮酒、熬夜,避免过度劳累;体检前日晚20:00后禁食(可少量饮水),检查当日须空腹,应禁食、禁饮水。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具体时间和内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717-3819800。
中共远安县委组织部
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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