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用韦栩滨等2名公费师范毕业生为平南县小学教师的通知

县教育局: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20〕3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1〕16号)文件精神,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考核、体检、公示等工作,经县委编委会研究确定,同意聘用韦栩滨等2名公费师范毕业生为平南县小学教师。

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试用期为12个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6年以上。请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入编、工资等有关手续,根据本人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等情况进行初次岗位认定。

附件:2024年平南县公费师范毕业生聘用人员名单(第三批)

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7日

附件1:平人社发﹝2025﹞19号关于聘用韦栩滨等2名公费师范毕业生为平南县小学教师的通知.doc

附件:2024年平南县公费师范毕业生聘用人员名单(第三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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