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关于聘用刘珍秀为我县特岗教师的通知

县教育局: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4〕1号)等有关规定,按规定程序和比例进行面试、笔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并经县委编委会研究确定,同意聘用刘珍秀为我县2024年特岗教师。

附件:2024年平南县特岗教师聘用人员名单(第三批)

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7日

附件1:平人社发﹝2025﹞18号关于聘用刘珍秀为我县特岗教师的通知.doc

附件:2024年平南县特岗教师聘用人员名单(第三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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