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教育局:
根据《2024年钦州市中小学教师及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精神,经考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程序,同意灵山县陆屋镇中心幼儿园聘用张国游同志。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样式)〉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184号)精神,请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再按有关规定办理定岗、工资等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须于本通知印发后15日内持介绍信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4年灵山县公开招聘中职、初中和幼儿园教师聘用人员名单(第三批)
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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