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公安机关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通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南宁市公安机关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人选

通过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评人选1:4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评人选。

体能测评前,已确认放弃面试资格及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

(二)地点:广西警察学院仙葫校区400米跑道田径场(南宁市青秀区开泰路148号)。

三、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一)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二)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综合管理类、执法勤务类职位测查全部三个项目,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警务技术类职位免予测查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其他两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报考理化检验紧缺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的测试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项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的测试次数为1次。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应了解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现场签署《自愿参加体能测评承诺书》。

(二)体能测评当天,考场进行封闭管理,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区,不允许考生驾驶机动车进入考区。

(三)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于4月16日上午7:1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从广西警察学院东门进入到田径场报到并现场验证(广西警察学院东门距田径场有一段距离,建议考生在体能测评前一天实地察看考点,了解考场位置,合理安排出行方式,预留充足时间,确保体能测评当天按时到达)。凡未在体能测评当日(4月16日)上午8:00前到达考点(广西警察学院田径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四)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需要自备运动服、运动鞋等物品。

(五)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公布,考生须签字确认。

(六)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人员。

(七)体能测评不收取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八)因下雨等天气原因,当场无法正常开展体能测评的,也请考生务必按时到场,日期更改等事项在测评现场进行公布。

五、其他事项

面试人选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联系电话:0771-2891976。

附件:南宁市公安机关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南宁市公安局

2025年4月12日

附件:附件:南宁市公安机关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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