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2025年度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确定

根据遴选职位计划数与面试入围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面试。按上述规则,我院对面试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确定彭广明等43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4月25日下午15:30-16:30。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1楼大堂(南宁市民族大道121号)。

资格审查结束后,面试实施机关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的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名推荐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机关加盖公章);

3.毕业证、学位证;

4.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按模板提供);

5.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6.公务员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复印年度考核登记表或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查档后出具);

7.报考法官助理职位的,还须提供国家法律职业资格A证材料;报考职位要求为中共党员或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或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8.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亲笔签名)。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5年4月27日(星期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南宁市民族大道121号)。

报考综合管理职位(职位代码:45150014)的考生,面试阶段包含综合文稿能力测试。

五、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2.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3.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4月27日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4.考生在面试备考阶段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加强个人健康监测,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

5.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参加面试,在面试过程中不准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相关个人信息,违者按作弊处理,取消面试成绩。

6.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771—5788794、5788571。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5年4月17日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入围人选名单.doc

附件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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