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有关规定,经审查,拟聘用覃小艳同志为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即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3日。
如对覃小艳同志的聘用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并于2025年4月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楼。地址:大化瑶族自治县金山路1号,邮政编码:530800(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监督电话:0778-5822194。
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聘用单位 | 聘用岗位 | 备注 |
1 | 覃小艳 | 女 | 自治县党委党校 | 保洁 |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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